從裸機到雲端:雲端定義 2

Auto Draft

昨天我們介紹了雲端的五個必要條件,今天要接續昨天的雲端定義,來介紹雲端服務的三種服務模式。

Table of Contents

服務模式

Auto Draft

雲端的服務模式主要分為三種

  • 基礎設施即服務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 平台即服務 (Platform as a Service)
  • 軟體即服務 (Software as a Service)

我們會在接下來的介紹簡稱為 IaaS, PaaS, SaaS。我會在這邊引用中興大學樂齡學習網的翻譯

IaaS

「基礎架構即服務」,是虛擬化後的硬體資源和相關管理功能的集合,透過虛擬化技術將運算、儲存和網路等資源抽象化,實現內部流程自動化和資源管理優化,進而向外部提供動態、靈活的基礎架構服務。此層的消費者使用處理能力、儲存空間、網路元件或中介軟體等「基礎運算資源」,還能掌控作業系統、儲存空間、已部署的應用程式及防火牆、負載平衡器等,但並不掌控雲端的底層架構,而是直接享用IaaS帶來的便利服務。

以各大雲端服務商為例,下列服務都是 IaaS 的範疇

  • AWS: EC2, VPC
  • GCP: GCE
  • Azure: VM, Block Storage

PaaS

「平台即服務」,是為雲端應用提供了開發、運行、管理和監控的環境,可說是優化的「雲端中介軟體」,優良的平台層設計可滿足雲端在擴充性、可用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此層的消費者可透過平台供應商提供的程式開發工具來將自身應用建構於雲端架構之上,雖能掌控運作應用程式的環境(也擁有主機部分掌控權),但並不掌控作業系統、硬體或運作的網絡基礎架構。

各位很常聽見的 Kubernetes 大致上即被歸類在 PaaS (Container as a Service),各種 managed service 如 database 等等也是。

以各大雲端服務商為例,下列服務都是 PaaS 的範疇

  • AWS: EKS, RDS
  • GCP: GKE, Cloud SQL
  • Azure: AKS, SQL

SaaS

「軟體即服務」,是軟體的集合,這些應用架構於基礎架構層提供的資源以及平台層提供的環境之上,並透過網路交付給用戶。此層提供的應用可讓其使用者透過多元連網裝置(端)取用服務,僅需打開瀏覽器或連網介面即可,不再需要擔心軟體的安裝與升級,也不必一次買下軟體授權,而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來付費。而對應用開發者來說,他們可以方便地進行軟體部署和升級,不需管理或控制底層的雲端架構,例如網路、伺服器、作業系統、儲存等。

基本上大部分使用者使用的雲端服務都屬於 SaaS,只要是透過聯網界面所使用的軟體服務基本上都屬於 SaaS 的範疇。

以下提供幾個 SaaS 的例子:

  • Gmail
  • Google Drive
  • One Drive

以上為雲端服務的三種服務模式。

小結

此次為讀者們介紹了雲端服務的三種服務模式,相較於必要特行來講就比較具體一點,能夠提供很多實際的例子。

明天我們將會介紹雲端服務的部屬模式,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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